皖西卫生职业学院裕安校区、六安市裕安职业学校
关于普通中专免学费及国家助学金的实施办法
各班级: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和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财教明电办[2012]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市、区教育局资助中心和皖西卫生职业学院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五年高职和普通中专的资助工作,综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免学费
(一)免学费对象是我校一、二、三年级全日制在校生;
(二)认定标准
1、农业户口、县镇非农业户口全部享受;
2、城市户口(比例为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全部城市户口数的10%);
3、城市户口免学费认定标准
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人是孤残学生(街道、社区出具的有关证明的原件),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烈士子女(需出具烈士证原件)或优抚家庭(现役军人或退役军人)子女,经济困难者;
(3)单亲家’庭(有离婚证或街道、社区出具的有关证明的原件),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4)父母年事己高(≥65岁,有户口本复印件),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5)父母双方或一方患病(有病历复印件)且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6)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有街道、社区及有关部门出具的伤残证明的原件),家庭无固定经济袁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7)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病历复印件或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8)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有保障卡原件或街道社区出具的有关证明的原件);
(9)父母双方下岗或一方下岗者(下岗证原件),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10)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有街道、社区出具的有关证明的原件)。
(三)免学费金额
护理专业:1500元/学期
中专部其他专业:1200元/学期
(四)认定程序
(1)第一级: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班主任任组长,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本班级学生免学
费对象的认定与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班级人数合理配置,不得少于班级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并报校学生资助中心备案。
(2)第二级:由校资助中心对各班级上报的免学费对象进行审核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无疑异后上报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或学院本部资助中心。
(五)申请人要准备的资料
(1)免学费申请表;
(2)户口原件及复印件(校资助中心审核用,上报时只提
交复印件);
(3)城市户口的同学要提供贫困证明的原件和相关证明(与符合条款相吻合)白。原件及复印件(校资助中心审核用,上报时只提交复印件);
(4)电子版(EXCEL表)汇总表。
(六)班级要准备的资料
(1)各班级申请资料(与电子版的顺序一致)及班级评议记录;
(2)各班级电子版汇总表。
二、国家助学金
(一)认定对象一、二年级家庭国难学生,享受比例是按在校生(全日制一、二年级总人数)的15%,其中我省的临泉县、阜南县、颍上县、利辛县、寿县、霍邱县、金寨县、潜山县、太湖县、宿松县、望江县、岳西县自动享受国助金,不在这15%之内。
(二)国家助学金额2000元/学年
(三)从20 1 3年秋开始,全部执行新办法
(四)国家助学金认定标准
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人是孤残学生(有乡镇政府或街道、社区出具的有关证明的原件),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烈士子女:烈士证原件)或优抚家庭(现役军人或退役军人)子女,经济困难者;
3、单亲家庭。:有离婚证或乡镇政府或街道、社区出具的有关证明的原件),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4、父母年事己高(≥65岁,有户口本复印件),家庭无
固定经济来源者;
5、父母双方或一方患病(有病历复印件)且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6、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有乡镇政府或街道、社区及有关部门出具的伤残证明的原件),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7、学生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有乡镇政府或街道、社区出
具的有关证明的原件),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8、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病历复印件或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9、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有保障卡原件或乡镇政府、街道社区出具的有关证明的原件);
10、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家庭只有一个子女(独
生子女光荣证原件:或两个女孩(有乡镇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的原件)且经济困难的;
11、父母双方下岗或一方下岗者(下岗证原件),基本生
活难以维持的;
12、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有乡镇政腑或街道、社区出具的有关证明的原件)。
(五)认定程序:
(1)第一级: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班主任任组长,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本班级学生国家助学金对象的认定与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班级人数合理配置,不得少于班级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并报校资助中心备案(可以和免学费民主评议小组合在一起)。
(2)第二级:l主校资助中心对各班级上报的国家助学金对象进行审核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无疑异后上报区教育局及学院本部学生资助中心。
(六)申请人要准备的资料
(1)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贫困证明的原件和相关证明(与符合条款吻合)的原件及复印件(学校资助中心审核用,上报时只提交复印件);
(3)电子版(EXCEL表)汇总表:姓名、身份证号码,户口本地址,在校联系电话、困难原因(单亲、孤儿、残疾、低保、烈士子女、农村五保、因病、因灾、其它)、班级名称。
(七)班级要准备的资料
(1)班级汇总的各班级申请资料(与电子版的顺序一致);
(2)班级电子版汇总表;
(3)学校国家奖助学金领导小组审核意见并签字(可以与免学费认定放在一起)。
三、校内资助
学校每年将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奖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其中勤工助学的安排将结合学校其他处室的工)作计划,由校资助中心统筹安排。
四、国家奖学金
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规定: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中职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赏金,条件如下:
1、年级要求: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
2、成绩表现等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前5%(含5%)的学生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排名未进入5%,但达到前30%(含30%)且在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
五、本办法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皖西卫生职业学院裕安校区
六安市裕安职业学校
2018年9月